吉林省实施“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”

吉林省实施“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”
培养对象毕业后,在参加国家医学资格考试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

7月2日,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对《吉林省“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”实施方案》的施行背景及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和介绍。

为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,积极推进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,加快改善我省村医学历层次较低、能力不足等问题,推动实现全省“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”目标,省卫健委同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中医药管理局,认真谋划思路,并借鉴湖北等省份做法,起草了《吉林省“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”实施方案》,先后通过组织公共卫生领域相关专家和基层代表,召开研讨论证会,深入开展调研座谈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,并反复修改完善。经省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,以省卫生健康委、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文件形式印发各地。

《方案》共包括指导思想、目标任务、培养对象等8方面内容,提出吉林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,主要通过高职扩招专项,依托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、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实施。重点面向目前在村卫生室岗位的中专及以下学历村医,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,开展学历提升教育。培养对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,在参加国家医学资格考试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。村医报名、招生与录取按照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同步进行,预计12月末院校完成村医录取工作。相关经费主要通过现行高校生均拨款制度和专项补助形式予以保障。通过对4600名中专及以下学历村医进行学历提升教育,实现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目标,进一步改善村医学历结构,提升乡村医生医疗服务水平。

发布会上,吉林省卫健委副主任高占东介绍了“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”的总体思路。他表示,启动实施“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”,就是全面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要求,持续巩固脱贫攻坚“基本医疗有保障”工作成果,就是要加快改善我省村医学历层次较低、能力不足等问题,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。“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”作为专项工作纳入今年的高职扩招计划,由各县(市、区)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学历提升教育,培养一批源于本乡本土的乡村医生,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、有效、方便、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。突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扶持县、边境县、脱贫县和少数民族县的村医学历提升教育,注重基层中医人才队伍培养。

关于“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”培养对象的条件及要求,吉林省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副处长姜拥华表示,培养对象以在岗村医为重点,满足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条件。年龄需50周岁以下,即1971年9月1日后出生。报名考生须承诺,参加学历提升教育,毕业后在村卫生室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;村卫生室以外人员报名,包括乡镇卫生院医生有意愿到缺少村医的村卫生室执业,签订服务协议后可报名参加。没有大专学历村医或者现有村医年龄较大(原则上超过55周岁)的村卫生室,在无人报名前提下,个体村卫生所村医或其他自愿签订服务协议,并承诺到村卫生室执业不少于5年的,可参加报名。目前在村卫生室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可考虑纳入培养范围,包括面向村卫生室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;根据高职扩招确定的院校和专业,统筹院校总体规划和要求,长春地区的所有培养对象限定报名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,包括临床医学、中医学和针灸推拿三个专业。长春地区以外的培养对象,报名中医学专业的,选择长春医高专报名;报名临床医学和针灸推拿专业的,选择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,本次培养白城医高专不设中医学专业。

村医参加学历提升教育是否有具体政策支持?姜拥华表示,具体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:培养对象免交报名费和考试费并免予文化素质考试;被录取培养对象在校期间,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;培养对象毕业后,在参加国家医学资格考试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;村医离岗培养期间,由各地利用上级下派、邻村代管等模式,组织做好医疗卫生服务接续,保障村民看病就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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